高速公路有别于普通公路,安全行车的要领也有所不同,不能完全按照在普通公路上的驾驶习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。公安部颁布的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》,对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。按照该《办法》的规定,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,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进入高速公路前,要进行车辆安全机件检查;行驶中要密切注意车辆的异常现象。
二、驾驶员、前排乘员和后排安装安全带的都要系好安全带。
三、超速行驶危害极大,要遵守限速规定: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10公里;大型客车、货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。
四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高速行驶会使轮胎过热,胎内气压过高,轮胎的抗爆强度降低,易出现突然爆破,极易发生事故。
五、保持行车安全距离,防止发生追尾。
六、严禁在高速路上倒车、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、转弯。
七、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停车,确因车辆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,必须驶离行车道,停在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,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,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。
八、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,不能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。
九、长时间驾驶车辆易产生疲劳,会出现高速行驶催眠现象,引起对速度的麻痹感,应采取调整车速,观察路边信息,或者到服务区休息等做法消除疲劳。
十、遇雾、雨、雪、大风等恶劣天气,应集中精力、注意路况、降低车速、谨慎驾驶。如有限速提示,应按提示速度行驶。路面行车没有安全保障时,应驶入服务区暂避,或听从交通警察指挥驶离高速公路。